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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改革持发力 审批效率再提速

  • 来源: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
  • 时间:2016-05-06 | 点击数:

湖北省质监局继“先证后核”改革措施后,没有停顿,没有懈怠,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持续发力,于4月29日再次出台《湖北省质监局行政许可项目“简易程序”实施暂行办法》并实施。《办法》对涉及到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(包含子项)实施“简易程序”办理,分别包括:检验检测机构取消检验检测能力、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变更、机动车安检机构信息变更(变更申请人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申请人住所、检验车型范围减少)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(变更企业名称、住所、生产地址名称)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(企业名称、住所、生产地址名称)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变更(变更单位名称、变更地址“制造地址变更除外”)、计量标准核准(补证、单位名称变更)、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(补证、扩项、名称变更、法人变更、地址名称变更)、型式批准证书(补证、企业信息变更)、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(补证、企业信息变更)。

“简易程序”是指在我局审批的行政许可目录内,不涉及现场评审,直接由局领导授权相关业务处室审批、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。“简易程序”改变了原来“企业申报-窗口受理-处室审批-局领导决定”的审批模式,简化为“企业申报-窗口受理-处室审批、决定”的简易模式。“简易程序”的实施,企业拿证时间由原来法定时间45日,压缩至5个工作日,审批效率快速提高。同时,为满足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审批原则,我局将“简易程序”实施过程全程公开,企业可随时进入湖北省质监局行政审批网上平台,实时查询办理状态,掌握办件进度。

“简易程序”的实施,压缩了企业的行政成本,为企业合法进入市场节约了大量时间,赢得了市场机遇,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赏和肯定。